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1103G******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农村局以《关于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的批复》黑市农字〔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孙吴县。
2.3建设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修缮末级田间道路246条总长250.203km,其中生产路(砂石)246条总长250.203km。侵蚀沟护砌25条总长7.404km,新建沟头防护10座,新建谷坊27座,侵蚀沟秸秆填埋25条总长3.628km。排水沟护砌103条总长106.597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82座。其中:圆涵23座,方涵50座,过水路面9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1条总长为13.557km。其中:机耕路(砂石)1条总长13.557km。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实际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结算支付进行审核及其他管理等。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专业须包含“农业或水利水电”,需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3.3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
(2)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
注:查询时间为近三年,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电子印章。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农村局
联系人:刘亮
联系电话:******
招 标 ******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佘福辉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