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乾元镇千年古城复兴全域旅游提升项目(二期)——大家山区块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乾元镇千年古城复兴全域旅游提升项目(二期)——大家山区块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位于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东至汽车充电站、乾元古玩城,西至德清城墙馆,南至大家山公园,北至公园路,用地面积2532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04m2,代征用地面积28m2),地块中心经纬度E120.079746°,N30.549041°。该地块最早影像图可追溯到60年代。根据卫星影像图可知,该地块2000年以前为空地,2000年地块内新建民房,建造时无外来填土;2000-2024年地块内主要为民房和空地;2024年,地块内民房全部拆除,拆除过程中无外来填土,地块经平整后建筑垃圾(砖瓦)全部清运,地块内为闲置空地,有车辆临时停放;根据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乾元镇千年古城复兴全域旅游提升项目(二期)——大家山区块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5XS******号,规划用途为文化用地(080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二条,本地块属于敏感用地,符合第七条“(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解变更用途地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此次变更用途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我公司对本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相关人员的访问调查;经系统梳理、分析、辨别及采样调查的进一步核实,识别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编制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工作内容及调查结果如下:
该地块最早影像图可追溯到60年代。根据卫星影像图可知,该地块2000年以前为空地,2000年地块内新建民房,建造时无外来填土;2000-2024年地块内主要为民房和空地;2024年,地块内民房全部拆除,拆除过程中无外来填土,地块经平整后建筑垃圾(砖瓦)全部清运,地块内为闲置空地,有车辆临时停放;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历史;地块内未堆放或填埋过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质,未发现地下填埋物和土壤异味、颜色异常的情况,土壤环境状况良好。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五个条件;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调查,地块可作为文化用地(0803)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