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54XZ2QJ0112)
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阜康市东南50千米,行政区划属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上户沟乡管辖。工作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34′23″;北纬:4°02′24″。
2、项目规模:岩石钻爆工程量约280万m3、原煤钻爆工程量约70万m3,岩石剥离工程量约280万m3、采煤工程量约70万m3(约70万t),剥离及采煤基础运距2000m、基础提升高度35m。
3******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工程岩石原煤钻爆、岩土剥离、原煤回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石及原煤的钻孔和爆破、采装、运输、排弃(卸),采空区探测和处理、高温区注水降温、边坡隐患处理、防灭火、防排水、道路修筑及养护、防尘、到界排土场整理、覆土等辅助工程,坑下水仓及水泵的日常管理、安全设施构筑、安全标识设立,冬雨季及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措施制定及落实。
4、工期:计划工期为2025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7.3个月),开工时间以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并验收完毕,合同自然终止。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75-2014)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24版)及招标人制定的施工质量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各类规范发生冲突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从业范围须包含设计施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业绩要求:同时提供(1)和(2)项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1000万m3(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爆破工程,且单个合同爆破量≥1000万m3】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上述文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同时提供(1)和(2)项业绩
(1)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1000万m3(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2)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指爆破工程,且单个合同爆破量≥1000万m3】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6、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要求:
(1)针对本工程项目设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且合理,组织架构划分清晰,职责明确。
(2)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各1名,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连续缴纳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7、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8、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8.1 需承诺企业无不良记录,同时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 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 未发生过拖欠司机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
8.2 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8.3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8.4 未在******集团招标投标网 (******/) ”列入供应商失信处置 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暂停交易权限名称且尚在处罚期内的),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8.5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9、其他要求:区外企业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从业范围须包含设计施工);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项目;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15时30分到2025年4月3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中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阳光采购版)、新点驱动(新疆阳光采购版)”,下载完成后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本网站所有弹窗需点同意或允许,以免造成网站访问被拒,影响平台功能使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每套(******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专票或电子发票),除招标文件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上传。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阳 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com/)和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本******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委员会。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山
联系人:王志诚 董彦雄
电 话:******、******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789 号金融大厦 11 楼
联系人:邹工
电 话:****** 13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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